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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液化石油氣期貨各月份合約實施交易限額的通知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22-02-16 17:31:39 訪問人次:1121
尊敬的客戶:
根據大商所通知:
自2022年2月17日交易時(即2月16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液化石油氣期貨各月份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4,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液化石油氣品種單個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長安期貨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